日前,住房城鄉建設部下發通知,要求各地貫徹落實國家節能減排工作方案及“十二五”有關規劃,加快城市排水監測體系建設,強化城市排水監督管理工作。
通知説,目前全國僅有17個省(區、市)的20個城市排水監測站通過了國家級計量認證,仍有14個省(區、市)尚未設立國家級城市排水監測站,城市排水監測體系建設嚴重滯後於排水監管工作的需要。隨著我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行業的快速發展,城市排水監測工作的重要性日益顯現。加快城市排水監測體系建設,對於實施排水許可制度、保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行安全等具有重要的支撐作用。
城市排水監測體系由國家和地方兩級城市排水監測網組成。國家網由國家中心站、重點城市排水監測站(以下簡稱“國家站”)組成;地方網由省級中心站和市(城區、縣)級排水監測站組成,省級中心站原則上應設置在國家站。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要結合本轄區地域特點和排水監測任務的需要,提出設立1個~2個國家站的佈局建議方案,直轄市設立1個國家站。住房城鄉建設部將根據各地國家站佈局建議,統籌確定國家網佈局與設置總體方案。
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國家站的籌建工作,條件成熟的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核後,統一納入國家網管理,現有成員單位名稱不符合以上規定的,應適時更名。納入國家網的監測站經由國家計量認證供排水評審組向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資質認定。納入地方網的監測站向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請資質認定。通知要求各地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抓緊制訂轄區內排水監測體系建設工作方案,並將擬納入國家網的監測站名稱及其基本情況報部城市建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