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財政部
關於開展2011年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考核工作的通知
衛辦婦社函〔2012〕4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財務局:
為促進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開展和任務落實,衛生部、財政部決定對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2011年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考核,並研究制定了《2011年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考核工作方案》(見附件)。
本次考核由衛生部、財政部委託衛生部項目資金監管服務中心作為第三方具體組織實施。考核採取分析醫改監測和年度報表數據、審核各省(區、市)項目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和現場抽查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經綜合考慮,現決定對天津、山西、黑龍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湖北、湖南、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寧夏等16個省(區、市)進行現場考核。
被確定現場考核的省(區、市),要高度重視,按照考核工作方案要求,積極配合做好各項考核準備工作,協助考核實施單位完成現場考核工作。要輕車簡從,嚴禁超標準接待、贈送禮品、提供虛假材料、妨礙考核人員正常工作等影響考核秩序的情況發生。考核實施單位要嚴格遵守考核紀律,加強對考核人員的組織管理,明確任務分工,落實考核責任,合理安排考核時間,客觀公正地完成考核工作。衛生部、財政部將組成考核督導組,對被考核地區和考核實施單位進行監督檢查。未被確定現場考核的省份,也要認真總結經驗,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將績效考核作為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落實的重要方式,組織做好本省(區、市)項目考核工作。
現場考核工作將於2012年5月中旬開始,具體安排由衛生部項目資金監管服務中心另行通知。
衛生部婦社司聯絡人:衚同宇 010-68792809
財政部社保司聯絡人:葛旻書 010-68551227
衛生部項目監管中心聯絡人: 潘 昊 010-84045739
附件:2011年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考核方案.rar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