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價格監督檢查局消息,近期,江西各地出現駕校陸續出現串通漲價的行為。為此,江西價格監督檢查局發出通知,對於駕校串通定價、漲價,壟斷市場價格行為的,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行業協會或者其他單位組織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將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
近期,江西價格監督檢查部門陸續接到各地反映,部分市(區、縣)駕校在交管部門(如:道路運輸行業協會、駕駛員培訓專業委員會、駕駛員培訓考試中心等)或其他單位的牽頭組織下,各地機動車駕駛培訓學校于去年下半年開始,陸續出現串通漲價的行為。
據了解,江西省發改委已于2011年決定放開對駕駛員培訓收費等項目的管制,實行市場調節,由駕校等相關單位自主定價。各地駕校以聯合簽訂駕校公約、自律公約、駕駛員培訓行業收費指南等形式,統一提高、制訂駕駛員培訓收費價格,統一集中辦理招生手續,統一報名招收學員,統一分配學員配額等手段,涉嫌相互串通,操縱駕駛員培訓市場價格。
為此,江西物價部門規定,對各地駕校不按規定對駕駛員培訓收費明碼標價,未在培訓收費場所的醒目位置標明駕駛員培訓服務收費價格的,按每個收費項目處以5000元的罰款。
對於駕校串通定價、漲價,壟斷市場價格行為的,按照《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五條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行業協會或者其他單位組織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可以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