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運輸部決定對2011年以來新開工、投資額500萬元以上的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的工程項目進行專項排查,嚴厲打擊工程項目涉及的施工、監理、勘察設計、招標代理等單位和個人挂靠借用資質投標、違規出借資質的行為。
交通運輸部要求,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把專項清理作為貫徹落實《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重要舉措,通過深入施工現場,檢查現場實際施工單位和人員的身份真實性,核查參建單位人員的人事及社保關係,與現場施工人員談話了解等多種手段,發現和認定挂靠借用資質投標、違規出借資質問題。
交通運輸部強調,要堅決糾正為了獲取“管理費”等利益而違規出借資質的行為,嚴肅處理行政監管部門監管不力和失職瀆職的問題。對清理檢查發現的挂靠借用資質投標、違規出借資質問題,通過降低信用等級、限制市場準入、降低或取消從業資質、吊銷執業資格、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處罰方式,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頂風違紀、邊清邊犯的,長期挂靠借用、違規出租資質的,加大處罰力度,直至清理出場。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