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入社會統籌 權益保障更佳
——事業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工作快速推進
截至今年4月底,我國事業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人數已達1717萬餘人,其中山東省、浙江省、湖南省、河北省事業單位參保人數均超過了100萬人。
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傷保險司司長劉梅介紹,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擴大了適用範圍、增強了參保強制性、提高了待遇水平,進一步完善了工傷保險制度,為我國工傷保險事業發展提供了新機遇。我國事業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快速推進就是其表現之一。
標準統一:工傷認定和待遇標準無差異
説起事業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好處,山東菏澤市委黨校職工連文勝和其家人感受最深。連文勝的愛人感激地説:“如果不是他們單位參加了工傷保險,我們家根本負擔不起文勝的治療費用。工傷保險基金不但保障了他的治療費用,還為他安裝了假肢。是工傷保險救了文勝一命啊。”
2009年11月24日,連文勝因公外出遭遇車禍,造成雙下肢癱瘓。連文勝受傷後,菏澤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時認定連文勝的受傷為工傷,前後兩次為他報銷了全部的搶救醫療費用和後續的治療費用40多萬元。在連文勝傷情穩定後,菏澤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其為二級傷殘、一級生活自理障礙,使其每月享受著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
我國事業單位參加工作保險起步于2005年。2004年1月1日,我國《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當時《條例》規定,事業單位參加工傷保險辦法由勞動保障部等部門參照《條例》另行規定。2005年12月29日,當時的勞動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4部門聯合發出了《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傷待遇有了一個説法。自該《通知》後,我國許多省市都先後出臺了事業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辦法。
正如菏澤市人社局工傷保險處負責人白建民所説,事業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之前,其工作人員的工傷管理職能不統一,員工發生工傷後,有的由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人事部門審批待遇,財政部門支付待遇:有的由人事部門進行工傷認定,民政部門評定傷殘等級,人事部門審批待遇,用人單位支付待遇。這種多頭管理的結果是:誰都不願管,誰都難管。特別是事業單位工亡職工與企業工亡職工待遇出現差別後,還出現了事業單位工亡職工親屬為爭取待遇不斷上訪的事件。事業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後,不但工傷認定、待遇標準統一了,而且更好地保障了工傷職工的各項權益。
保障更好:花錢少了待遇高了
5月24日,黑龍江哈爾濱市道裏區保潔大隊的女清潔工周淑苓的工傷申請得到了認定。她成為了哈爾濱市環衛工人納入工傷保險後的首位受益者。周淑苓是在城鄉路進行清掃作業時,因意外造成右手腕關節骨折的。哈爾濱市人社局根據周淑苓受傷時的情況,認定其為工傷,使其享受到了醫療、經濟補償、康復等多項工傷待遇保障。
眾所週知,市政環衛工人為了城市的整潔,辛勤地工作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其遭受交通事故的危險性很高。為了讓環衛工人遭遇工傷意外後能得到補償,自2005年開始,哈爾濱市政部門按每年每人150元的標準,為環衛工人辦理了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其賠付標準是:保險生效期間,參保人發生工亡事故後,可以獲得一次性賠付10萬元;發生意外傷害後,一次性賠付最高限額為5萬元。但這種賠付標準很難保障工傷職工或親屬的長期生活保障。
今年2月,哈爾濱市將該市8385名環衛工人納入了工傷保險。哈爾濱市人社局工傷保險處處長田偉濱算了這樣一筆賬:“哈爾濱市將環衛工人納入工傷保險統籌後,繳費標準降低了。現在每人每年繳納工傷保險費76.8元,全市全年共需繳費64.4萬元,比商業保險繳費時節省了61.38萬元。更關鍵的是,不僅傷亡補助項目多於商業保險,而且傷亡補助標準遠遠高於商業保險。若發生意外傷害認定工傷後,按照現行政策,所發生的醫療費按實際支出由工傷保險基金全額支付。同時,傷殘津貼發放到退休為止,退休後養老金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險基金補齊,舊傷復發醫療費、生活護理費及供養親屬撫恤金將得到終生保障。”
依法強制:力爭參保取得突破性進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傷保險司司長劉梅説,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為事業單位參加工傷保險提供了法律依據。《條例》第二條明確規定,我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等組織應當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對應參保而未參保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要責令其限期參保,補繳應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各級工傷保險部門要依法加大推進事業單位參保的力度,力爭在今年年底前,推動除參公以外的其他各類事業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取得突破性進展。
據劉梅介紹説,截至今年4月底,全國雖已有1700多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了工傷保險,但擴面的潛力和空間仍然很大。在今年的全國工傷保險工作座談會上,胡曉義副部長提出了要以推進事業單位參保為重點、依法全面推進參保擴面工作的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傷保險司將於今年6月,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就全面推進事業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問題發出《通知》。今年下半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還將就此項工作進行專項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