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起,福建檢驗檢疫局全面推行福建口岸直通放行機制,對檢驗檢疫合格並在省內報關出境的貨物,産地檢驗檢疫機構可直接出具通關單供企業辦理報關手續,口岸檢驗檢疫機構不再實施查驗。
直通放行機制對企業和出口貨物範圍基本不作限制,除信用等級較低的企業和高風險産品外,均可享受該便捷通關措施。該機制將大大減少貨物滯港時間,大幅降低通關成本,提高通關效率。
福建檢驗檢疫局還取消實施企業資格審批手續。企業報檢時,可直接申請直通放行或原放行模式。(記者 林侃 通訊員 陳揚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