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准,2012年6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與烏克蘭國家銀行在北京簽署了中烏雙邊本幣互換協議,旨在加強雙邊金融合作,促進兩國貿易和投資,共同維護地區金融穩定。互換規模為150億元人民幣/190億格裏夫納,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