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住房限售政策收緊,停止非滬籍居民家庭補繳社保購房”、“單身外地人士首套購房受限”。對此,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回應,上海嚴格執行住房限售政策沒有變化。
根據上海市住房限售政策規定,非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持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購買住房的,繳納社會保險須符合“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累計繳納滿12個月”,補繳的不予認可。另外,對於單身人士購房問題,國家和上海市住房限售政策已明確: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已擁有1套住房限購1套住房;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的子女成年後(滬籍單身人士),確因婚姻等需要、且該子女無産權住房,才可以在上海市限購1套住房;非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符合規定的納稅證明或社保證明,限購1套住房,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在上海市向其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