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6月27日在貴州貴陽召開全國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工作座談會,全面部署完成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階段性任務的收官工作。目前,全國文化系統承擔改革任務的2102家國有文藝院團中,完成改革任務的院團已達1852家,佔比近九成,改革相對滯後的地區正在全力推進相關工作,可望于近期完成既定任務。從全國範圍看,以企業為主體、事業為補充,面向市場、面向群眾的新型演藝體制格局已經形成。
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經歷了由試點先行、穩步推進到攻堅克難、全面推進的過程。2003年召開的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的重點要由機制變革轉向體制創新。2009年,中宣部、文化部在總結試點院團改革經驗的基礎上,下發了《關於深化國有文藝演出院團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要求各地堅持以轉企改制為中心環節,及時擴大國有文藝院團改革試點,2010年後將此項工作向面上推開。從2009年至2010年間,全國新增轉企改制院團數量達到409家,是過去6年總和的近8倍,為改革全面推開奠定了重要的實踐基礎。2011年,中宣部、文化部下發《關於加快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的“路線圖”“時間表”和“任務書”,改革進入全面攻堅期。各級黨委、政府將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擺上重要工作日程,加強領導、全力推進,各級文化行政部門積極行動、狠抓落實,推動改革工作不斷取得新的突破。據了解,全國各省(區、市)普遍成立了由省級領導挂帥的改革工作領導機構,以省級黨委、政府的名義出臺了配套政策措施,有10個省(區、市)的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先後親臨一線指導國有院團改革工作,有9個省(區)將院團改革列入“一把手工程”,為如期完成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階段性任務,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證和政策保障。
文化部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階段性任務的完成,標誌著黨的十八大前文化體制改革中最艱苦的攻堅戰已經取得決定性勝利,延續多年的國有文藝院團舊有體制格局成為歷史。”
文化部黨組書記、部長蔡武在座談會上發表講話時説,體制轉換的完成只是邁出了改革的第一步,深化改革的任務更為繁重艱巨,文化系統要清醒認識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複雜性,將工作思路及時調整到深化改革加快發展上來。當前要著重抓緊兩方面工作:一是做好檢查驗收,嚴格規範,堅持標準,確保改革“可核查、不可逆”;二是繼續完善政策扶持,文化部與有關部門正根據中央部署,共同制定新的扶持轉制院團改革發展的政策文件,近期將出臺。各地在貫徹落實好中央政策的同時,應抓緊制定更具針對性和適應性的地方配套政策,對轉制院團“扶上馬、送一程”,努力打造大批新型演藝市場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