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的內容包括:各地開展《條例》宣傳和相關科學普及工作情況;古生物化石發掘、收藏、進出境等管理制度落實執行情況;古生物化石産地保護管理情況;古生物化石檔案建立和數據庫建設情況;縣級以上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將古生物化石保護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落實情況;古生物化石流轉、交易管理情況;《關於貫徹落實〈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的通知》中規定的成立古生物化石管理機構(或設立專職管理古生物化石保護工作崗位)工作進展情況、省級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以及日常辦事機構建立情況、省級古生物化石保護規劃編制情況、地方有關法規的修訂和制定情況等。
檢查工作分兩個階段:7月上旬到8月中旬為自查階段;8月下旬到9月下旬為抽查階段。
《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2011年1月1日正式實施。(周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