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農村危房改造和擴大試點的要求,切實做好2012年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
通知指出,2012年中央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實施範圍是中西部地區全部縣(市、區、旗)和遼寧、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等省全部縣(市、區),實施任務是支持完成400萬農村貧困戶危房改造,其中,優先完成陸地邊境縣邊境一線13萬貧困農戶危房改造,支持東北、西北、華北“三北”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試點範圍內13.08萬農戶結合危房改造開展建築節能示範工作。
通知強調,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補助對象重點是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戶。各地要按照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解決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確定補助對象。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規範補助對象的審核、審批程序。同時,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補助標準為每戶平均7500元,在此基礎上對陸地邊境縣邊境一線貧困農戶、建築節能示範戶每戶再增加2500元補助。各省(區、市)要依據農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設標準、成本需求和補助對象自籌資金能力等不同情況,合理確定不同地區、不同類型、不同檔次的分類補助標準。
今年中央安排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補助資金318.72億元(含中央預算內投資35億元),由財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下達。各地要採取積極措施,整合相關項目和資金,通過政府補助、銀行信貸、社會捐助、農民自籌等多渠道籌措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資金。
通知要求各地科學制訂試點實施方案,合理選擇改造建設方式,嚴格執行建築面積標準,強化質量安全管理,完善農戶檔案管理,推進建築節能示範,健全信息報告制度,完善監督檢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