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農委、市財政局聯合發佈有關農民教育培訓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按照規定,2012年至2015年期間,市財政計劃將安排1.44億元資金專項用於開展農民教育培訓工作。
據了解,農民教育培訓財政補貼對象為,具有天津農業戶籍的勞動者;具有天津非農業戶籍從事農業生産的勞動者;不具有天津戶籍但在天津承租土地從事農業生産兩年以上的勞動者。農民教育培訓資金主要用於補貼參加農民教育培訓並取得證書的人員;培訓從事農民教育培訓工作的教師;改善農民教育培訓機構的辦學條件和示範性實踐實訓基地建設;組織農民赴境外培訓及其他相關工作等。
對參加農業創業培訓並實現就地就近自主創業的人員,市農民教育培訓聯席會議辦公室將另行制定評選獎勵辦法,以獎代訓,給予一定的資金扶持。農民教育培訓財政補貼資金採取“先培訓、後取證、再補貼”的方式進行。
按照規劃,2012年至2015年期間,全市組織開展農業實用技術培訓40萬人次,培養職業農民10萬人,開展農業創業培訓1萬人,培養5000名農業高技能人才,開展2萬人的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培訓,組織2萬人參加大中專學歷教育並取得證書。通過培訓,到2015年確保天津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生産型、技能型、經營型人才達到20萬人。
財政補貼標準
■ 農業職業技能培訓。對取得國家初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含參加鄉村旅遊服務人員、農村宣傳員及文化能人培訓等市有關部門頒發的崗位資格證書),市財政每人補貼600元;對取得國家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市財政每人補貼700元;對取得國家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含參加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農業創業人員培訓取得市有關部門頒發的培訓證書),市財政每人補貼1000元。
■ 農民大中專學歷教育。繼續按照市農委、市財政局《關於對天津市農民素質提高工程教育培訓實施財政補貼的通知》規定執行,不再調整補助標準。
■ 農業實用技術普及性培訓。市財政每人每次補貼40元。(記者 何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