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國統調(省級以上調度)公用常規燃煤機組平均利用小時數為2609小時。分容量看,全國100萬千瓦、60萬千瓦、30萬千瓦等級利用小時數分別為2892小時、2589小時、2608小時。與2011年情況相同,100萬千瓦機組利用小時相對較高,但60萬千瓦等級機組利用小時數略低於30萬千瓦級。從全國看,大小機組倒挂省份有所減少。
全國有2個省(區)100萬千瓦常規燃煤機組利用小時數低於常規燃煤機組平均利用小時數,分別為安徽(低322小時,以下用“-332”表示,上半年大機組檢修)、寧夏(-137)。
全國9個省(區、市)60萬千瓦級常規燃煤機組利用小時數低於30萬千瓦級常規燃煤機組平均利用小時數,分別為黑龍江(-759)、湖南(-590)、甘肅(-525)、遼寧(-414)、雲南(-283)、寧夏(-254)、廣西(-64)、山西(-55)、廣東(-18)。與2011年相比,倒挂省份減少1個。黑龍江、湖南、甘肅、寧夏、山西、廣東等6個省(區)依然倒挂,吉林、陜西、貴州、浙江等個省不再倒挂,新增遼寧、雲南、廣西3個倒挂省份。
全國10個省(區、市)60萬千瓦級常規燃煤機組利用小時數低於常規燃煤機組平均利用小時數,分別為甘肅(-393)、遼寧(-281)、雲南(-271)、黑龍江(-257)、湖南(-206)、寧夏(-142)、蒙東(-109)、上海(-70)、廣東(-48)、浙江(-10)。與2011年相比,倒挂省份減少1個。甘肅、遼寧、黑龍江、湖南、寧夏、廣東、浙江等7個省(區)依然倒挂,吉林、貴州、山西、陜西等4個省不再倒挂,新增雲南、蒙東、上海3個倒挂省(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