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和交通運輸部應急管理辦公室聯合印發緊急通知,要求各有關單位、部門切實加強汛期長江通航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有關地方政府、長江航務管理局和長江海事局要及時按規定採取禁航、限航、減載等措施,切實勸阻防洪能力弱的船舶尤其是中小型船舶在汛期洪水期間航行;長江海事局要督促船舶選擇安全地點規範係泊,做好滯留船主、船員和乘客的解釋溝通工作;有關航運企業要督促錨泊船舶留足人員加強值班,特別是“四客一危”船舶要加強巡查,防止發生走錨等安全事故。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及時了解雨情、水情和三峽水庫防洪調度運用情況,合理安排船舶航行計劃,及時向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通報航運管理安排及管控措施;實行聯動機制,控制上下游船舶發航,避免大量船舶駛往三峽壩區造成積壓滯留。
長江航務管理局要組織長江三峽通航管理局等長航系統各單位,優化三峽壩區船舶過閘調度,提高過閘效率。一旦三峽水庫泄量減小,要儘快疏散積壓滯留船舶,及時啟動長江全線應急聯動機制。沿江各級海事機構要認真落實沿途分段簽證、暫緩簽證等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