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汛期飲用水、食品監測
和衛生監督工作的緊急通知
衛發明電﹝2012﹞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
入夏以來,部分地區遭遇持續強降雨,洪汛形勢嚴峻。當前,正處於防汛關鍵期,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依法履行職責,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全力做好汛期飲用水、食品監測和衛生監督工作,預防介水疾病、食源性疾病暴發流行,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健康。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飲用水和食品監測工作
各地要主動開展汛期飲用水、食品安全形勢研判,儘快摸清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飲用水、食品安全應急監測。飲用水重點監測指標包括pH、渾濁度、微生物指標、消毒劑指標,及重金屬、化學污染物指標等(根據當地可能造成飲用水水源污染的實際情況確定)。各地要在日常監測的基礎上,提高監測頻次。食品安全監測要根據各地實際情況,明確食品微生物、污染物監測指標和方法,及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
二、加強飲用水衛生監督
各地要嚴格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和《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加大對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供水單位嚴格落實水源衛生防護、水質消毒等衛生管理措施,對發現的問題要責令供水單位限期整改。切實加強農村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工作,特別要針對農村水源衛生防護、水質消毒等重點環節加大指導力度,確保衛生安全巡查全覆蓋。同時,要加大對城鄉結合部和學校供水的監督檢查,開展水質抽檢,消除不安全隱患。
三、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重點環節監督
各地要督促醫療衛生機構落實汛期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加強對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的管理,禁止在露天和非貯存地點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時間不得超過2天。要監督醫療機構做好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廢物的儲存、保管工作。在緊急情況下,要迅速啟動本單位的應急處理預案,對醫療廢物、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廢物進行及時、安全的轉移。
四、加強信息報告
各地要將飲用水衛生和食品安全監測情況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向相關部門通報。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要相互通報介水傳染病發病信息。發現飲用水污染事件,要依法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暴發事件,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報送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五、加強健康教育
各地要大力宣傳汛期飲用水衛生、食品安全、傳染病防治等應急措施及要求,充分利用大眾傳媒和多種形式宣傳腸道傳染病防病知識。特別是要教育群眾預防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妥善處理霉變、過水、腐敗變質食品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和來歷不明的食品,在可能出現影響飲用水安全的情況下飲用開水,增強公眾自我防病意識。
衛生部辦公廳
201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