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北京市32家市級部門和單位2011年度預算執行結果對外公佈。隨之一同公佈的,還有其他財政收支的單項審計結果和市審計局2011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的檢查結果。這是市審計局繼去年之後第二次向社會公告市級部門和單位預算執行審計結果。
內容更全面 重點更突出
今年,市審計局根據新通過的《北京市審計條例》中的相關條款,按照市人大的要求,經市政府同意後,將公告的時間調整到8月份,基本與市人大聽取並審議審計工作報告的時間同步。同時,依據監督別人的同時也要監督自己的原則,市審計局繼續將《北京市審計局2011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專項檢查結果》一併向社會進行公告。
與去年相比,今年公告的內容更加全面,重點更加突出。公告內容包括4個方面:一是基本情況;二是審計查出的主要問題;三是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四是審計查出問題的初步整改情況。總體看,審計更加注重客觀評價各部門履行預算管理職能的情況,更加注重客觀反映預算管理和資金績效方面的問題,以及財政管理和政策落實執行不到位的問題,更加注重客觀指出針對性強、可操作的審計意見和建議,並且更加注重及時反映各有關部門、單位的階段性整改情況。
審計揭示四大類主要問題
審計結果顯示,32個部門和單位大致涉及四類問題:
一是預算編制和執行不嚴格。主要是部分項目績效目標不明確;部分單位預算編制基礎數據不實,多申領了財政資金;個別主管部門對大額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監管審核不嚴;一些部門違規改變資金用途等。
二是部分財政改革措施落實不到位。主要是一些部門取得的國有資産處置收益和有償使用收入等非稅收入未能及時上繳國庫;有的部門通過虛列支出和以撥代支的方式,從零餘額賬戶向本部門或下屬單位的基本賬戶劃轉資金;少數單位未嚴格執行轉移支付管理制度,將預算資金以獎勵和專款的形式直接撥付區縣;一些部門、單位未按規定履行政府採購和招投標程序。
三是部分資金使用績效不高。主要是部分項目未實現預期目標,項目完成後使用效率不高;部分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執行進度滯後,造成資金閒置;部分項目存在預算編報不科學、論證不嚴謹、預算安排明顯高於實際支出。
四是一些部門決算編報及財務核算不規範。主要是一些部門將收入、支出和結余資金在往來款項中核算;一些部門未將資産納入決算編報範圍;一些部門由於會計賬務處理或報表填列錯誤,導致收支決算編報不真實;此外,一些部門未將已竣工的辦公房屋納入固定資産核算,導致資産賬實不符。
整改情況將進行跟蹤檢查
市審計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絕大部分部門和單位對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非常重視。有的問題在審計實施過程中已得到了糾正。有的問題涉及體制機制和管理制度,有關部門正在積極研究,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和管理制度,這需要一段時間來逐步改進。此次審計公告主要反映的是各部門的初步整改情況,隨後,市審計局還將對各部門的後續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據悉,自去年進行審計結果公告後,各部門和單位接受社會監督的意識明顯增強,市屬各部門也更加重視自身存在的問題以及整改工作,進一步規範了內部管理,提升了預算管理水平,審計結果公告取得了較為積極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