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委對外宣傳辦公室8月17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邀請省紀委常委、省監察廳副廳長、新聞發言人張雲生通報《甘肅省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實施辦法(試行)》《甘肅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檢查考核辦法(試行)》《甘肅省新任黨員領導幹部廉政談話實施辦法(試行)》《甘肅省黨員領導幹部在職及離職後從業限制暫行辦法》等四項制度有關情況。
據了解,這四項制度經省委、省政府有關會議審議通過,已于6月底7月初以省委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文件形式正式下發實施。這是省委、省政府今年計劃制定出臺的一系列反腐倡廉基礎性骨幹法規制度的其中四項,隨後還將陸續制定出臺一批制度。這四項制度的集中出臺實施,對於加強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管理和監督、增強黨政領導幹部的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推動反腐倡廉建設的制度化和規範化,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促進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確定各項目標任務的順利實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甘肅省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實施辦法(試行)》突出可操作性,對問責的情形細化為決策失誤、工作失職、監管不力、濫用職權、不作為或執行不力5個方面20種具體情形;將問責線索拓展和細化為7個方面,並對問責線索的移送作出了明確規定;對問責調查的回避、影響調查和拒絕執行問責決定處理、問責決定公開範圍以及問責救濟程序等作出了規定。
《甘肅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檢查考核辦法(試行)》對檢查考核工作進行了進一步規範,細化明確了檢查考核的範圍、內容、程序、步驟、結果評定和運用等事項,為全省的檢查考核工作提供依據和規範,同時也為下一步構建甘肅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提供組織保障方面的制度基礎。
《甘肅省新任黨員領導幹部廉政談話實施辦法(試行)》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分級負責開展談話,實現了對全省新任黨員領導幹部廉政談話全覆蓋。廉政談話內容的設置緊扣新任領導幹部思想、工作和生活實際,談話由廉政法規知識測試、開展警示教育、簽訂《廉政承諾書》、紀委(紀檢組)負責人提廉政要求4個部分組成,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程序緊湊,切實起到教育提醒、防微杜漸和警鐘長鳴的作用。
《甘肅省黨員領導幹部在職及離職後從業限制暫行辦法》的適用對象具有特定性,對涉及的一些概念進行了明確界定,細化明確了黨員領導幹部在職及離職後從業限制的情形,明確了監督實施的保障措施。 (記者 尤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