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消防部隊以“三個確保”(確保全省社會面不發生較大火災,確保全省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確保全省公安消防部隊不發生重大事故案件)為目標,迅速行動,全警參戰,全力以赴,消防安全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
公安部“6·19”會議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公安廳主要領導給予高度重視,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堅決防止發生公共安全事件,特別是要加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省五大班子主要領導深入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場所、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單位,檢查、督導“清剿火患”。省政府督查室成立3個督查組,不間斷地進行專項督查;省公安廳成立督查組,對各級公安機關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督查;消防總隊成立由6個包片督導組,實行責任捆綁,坐鎮蹲點指揮。總隊每週進行一次調度,並利用視頻進行講評,肯定成績,指出不足,對下一階段進行部署。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先後5次對吉林省消防整治工作給予充分肯定。
省消防總隊堅持“四不放過”的剛性執法措施,對單位不排查不放過、火災隱患不查清不放過、火災隱患不整改不放過、違法行為不處罰不放過,做到了排查一家、查處一家、整改一家、合格一家。截至7月底,全省排查單位3.99萬家,發現隱患8.12萬項,督促整改新舊各類隱患8.25萬項,臨時查封單位849家,“三停”單位438家,拘留250人。
省消防總隊、支隊、大隊機關下沉一半警力,到基層蹲點代職,對全省所有一二三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全面排查,確保全覆蓋、無遺漏。與此同時,總隊對去年“清剿火患”戰役期間發現的尚未整改的火災隱患提出整改時間表:凡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必須在8月底之前全部整改銷案;對新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必須在確定時期前整改銷案。凡是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完成整改任務的單位,實行消防安全一票否決。截至目前,全省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都在按計劃進行整改。(封錫彬 王小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