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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嚴肅查處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等違法行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9月03日 21時23分   來源:證監會網站

    日前,中國證監會針對市場上流傳的關於中信證券的一系列謠言進行調查,現已初步查明:

    一、“中信證券海外投資出現巨虧29億”虛假信息的主要發帖人為張某某,男,29歲,河南省泌陽縣人,2004年10月至今為福建南平個體工商戶,其于2007年開始股票投資,累計投資額為6-7萬元,由於股票投資持續虧損而不滿,因聽聞今年多家證券公司虧損,便揀最大的證券公司編造虧損信息進而具體精確為“中信證券巨虧29億”的虛假信息,並於2012年8月13日下午13時48分在東方財富網股吧發佈。

    二、“中信證券海外投資虧損29億元,王東明被帶走”的主要發帖人為陳某,男,37歲,浙江杭州人,2011年3月至今就職于浙江某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陳某于1994年開立證券賬戶,目前賬戶金額為5萬元左右。該虛假信息是陳某根據其QQ群內的聊天內容編輯加工而成,並於2012年8月13日14時40分通過其註冊的“卯年申月”微博回復“波段兔王偉”微博時發佈的。

    三、“里昂證券出現大規模人員離職”虛假信息的主要發帖人為曹某,男,29歲,湖北黃石人,2011年6月就職于某財經網站,其于2011年開始股票投資,累計投資額為6萬元。2012年8月14日下午13時07分,曹某通過其註冊的“曹某某”微博發佈了該虛假信息。其稱發佈微博的動機係8月13日看到中信A股大跌,出於財經媒體記者本能對該事件進行核實,在採訪過程中針對公司整合、人員是否流失等問題進行詢問後將猜測性的信息對外發佈。

    相關人員的上述行為已涉嫌違反《證券法》第七十八條關於“禁止國家工作人員、傳播媒介從業人員和有關人員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證券市場”的規定,證監會將依據《證券法》第二百零六條的規定,依法作出處理。

    目前,證監會仍在對上述關聯情況進行調查,如果發現存在利用虛假信息操縱證券市場等違法行為,將一併嚴肅處理,對涉嫌構成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罪或操縱證券市場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希望潛在的違法者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也希望廣大的投資者關注公司及有關方面依法依規披露的信息,不要信謠造謠,不要上當受騙,如果發現有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的,請及時向中國證監會等有關方面舉報,共同維護我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共同維護全體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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