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政府下發緊急通知,自8月30日起,全省3萬噸/年及以下礦井停産。
通知要求,從8月30日起,對全省3萬噸/年及以下的礦井,9萬噸/年及以下的高瓦斯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停産。停産期間,各産煤地區要切實加強對停産煤礦的日常監管力度,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必須安排專人負責點對點、礦對礦盯守,嚴禁煤礦擅自組織生産。州(市)人民政府要及時督促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監察監管部門加強對停産礦井的監管,每週定期組織檢查、巡查,對發現的問題嚴格依法依規進行處理。省級有關部門將聯合執法對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通知強調,要嚴防煤礦瓦斯事故和水害事故發生。繼續開展煤礦企業瓦斯防治能力評估工作;建立健全煤礦瓦斯防治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強化煤礦瓦斯超限管理,實現瓦斯“零”超限目標。嚴格安全生産許可,認真貫徹落實瓦斯防治“十條禁令”。“十二五”期間,停止核準新建30萬噸/年以下的高瓦斯礦井、45萬噸/年以下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項目。(記者 李犁 通訊員 王甫勇 宋翼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