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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電力供應與服務意見發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9月13日 16時37分   來源:電監會網站

    近日,電監會與住建部聯合印發《關於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電力供應與服務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按照“質量第一、確保進度、提升服務”的基本原則,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電力供應,加快報裝接電速度,降低建設費用,提高服務水平。

    《意見》要求,相關單位要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電力規劃及相關基礎性工作;確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電力設施建設施工質量;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報裝接電速度;規範保障性安居工程電力建設的收費標準,讓利於民;加強保障性住房電力信息公開;加強保障性住房電力供應的後期維護等服務。

    《意見》要求,供電企業要開闢保障性安居工程用電報裝接電綠色通道,建立項目專人負責制。《意見》明確了供電企業提供供電方案、受電工程設計文件審核、受電工程啟動中間檢查、受電工程啟動竣工檢查、裝表接電等環節的工作期限。根據《意見》,自受理用戶用電申請之日起,供電企業提供供電方案的期限為低壓供電用戶不超過7個工作日、高壓單電源供電用戶工程不超過15個工作日、高壓雙電源供電用戶工程不超過30個工作日。

    《意見》要求,對集中建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鼓勵由供電企業投資建設配套的供配電設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電力供應要實行“一戶一表”,嚴格計量和收費標準,拓展繳費渠道,嚴格履行停限電告知義務,做好有序用電,加快搶修速度。搶修工作人員到達現場搶修的時限,城區範圍不超過45分鐘,農村地區不超過90分鐘,邊遠、交通不便地區不超過2小時。

    《意見》明確,要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電力供應與服務常態溝通機制、基礎信息統計制度、滿意度調查制度,暢通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訴舉報渠道,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供電服務的監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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