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雲南省人大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雲南省民辦教育條例》將於2012年10月1日起實施,並對貫徹實施《條例》、促進全省民辦教育發展提出總體要求。
經過多年發展,雲南民辦教育的規模、質量、效益均有不同程度的擴張和提升。截至2011年,全省民辦學校已達3731所、在校生92.4萬人、教職工7.14萬人,已初步形成學歷與非學歷教育、全日制與業餘學習、文化專業學習與職業技能培訓並存,覆蓋多個層次的辦學格局。據介紹,《條例》突出了7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強化了政府對民辦教育的鼓勵和支持;二是細化了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享有同等待遇的規定;三是完善了承擔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應當享有國家優惠政策的規定;四是規定了對民辦學校教師的社會保險給予補助;五是對教師在公辦與民辦學校之間合理流動做了相關規定;六是對民辦學校的收費作了規定;七是對民辦學校招生自主權作了規定。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楊保建在新聞發佈會上指出,近年來,全省民辦教育資源總量明顯增加,民辦教育已經成為雲南現代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彌補政府教育投入不足、滿足多樣化教育需要、拉動教育消費、創新教育體制等,起到了不可低估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條例》的制定對於推動雲南民辦教育由自我發展階段向規範發展階段轉變,儘快形成公辦與民辦學校共同發展的格局,促進民辦教育事業進步具有積極意義。在貫徹落實《條例》的過程中,要全面動員部署,深入宣傳,營造良好氛圍;要加強規劃引導,創新管理,推動教育改革發展;要做好法律監督,強化職能,確保《條例》落到實處。(記者 尹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