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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提高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病例的補償標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10月08日 09時21分   來源:大眾日報

    山東省政府日前轉發省衛生廳等部門《關於完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和做好關愛救助工作的意見》,提高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病例的補償標準,並將其納入惠民醫療服務對象,享受免收專家掛號費、普通門診診療費等“六免兩減”待遇。

    意見明確,根據《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中“因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造成受種者死亡、嚴重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的,應當給予一次性補償”的規定,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充分考慮病例的診療、護理、康復、傷殘鑒定、殘疾生活補助、殘疾生活輔助器具以及家長誤工補助等費用,對因接種第一類疫苗引起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造成的一級至三級傷殘病例傷殘系數進行調整,即:一級乙等病例傷殘系數調整為1.6;二級甲等至二級丁等病例傷殘系數依次調整為1.3、1.2、1.1、1.0;三級甲等至三級戊等病例傷殘系數依次調整為0.7、0.6、0.5、0.3、0.2。

    補償年限均為定殘之日起補償22年(含死亡病例)。2011年及2011年以後發生的病例,補償基數按照上一年度的山東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為一次性補償。(魏然 石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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