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藥品電子監管工作,提高工作效能,確保完成《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確定的工作目標,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據藥品電子監管工作的相關規定,在《藥品電子監管技術指導意見》基礎上,組織制定了《藥品電子監管工作指導意見》,並於日前印發。同時要求,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結合實際,督促指導轄區內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藥品生産企業、經營企業做好藥品電子監管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