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部門信息
 
中國證監會已分六批累計取消136項行政審批項目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10月14日 17時19分   來源:證監會網站

    根據《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在剛剛結束的國務院部門第六批行政審批項目集中清理工作中,證監會共取消和下放32個行政審批項目,佔國務院部門清理項目總數的10.2%,數量位居首位。其中取消22項,下放10項,分別佔國務院部門取消和下放總數的12.8%和8.5%。同時,經國務院同意,證監會還決定取消3項非許可類行政審批項目。自2001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啟動至今,證監會已分六批累計取消136項行政審批項目。

    全面清理和大力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一系列重要決策和部署的關鍵環節,有利於轉變政府職能,增強主動服務意識,培育和優化投資者結構,推動證券期貨市場健康穩步發展。證券業的監管主要是行為監管,不能依賴於一次性的準入門檻。要堅持市場優先和社會自治原則,尊重證券市場自身的運行規律,尊重證券市場參與者的市場主體地位。凡是市場機制能夠自我調節、市場主體能夠自主決策、社會組織能夠自律管理的事項,都要取消行政審批。要通過弱化行政約束,強化資本約束、市場約束和誠信約束,進一步激發市場的潛力和活力。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一項長期任務。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在現有工作基礎上,積極適應證券市場發展需要,採取綜合措施,常抓不懈。在深入清理行政審批項目的基礎上,證監會將繼續做好行政審批項目取消調整的後續工作,抓實事,求實效,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不斷深入。

    一是妥善做好過渡安排,確保取消和下放項目及時落實到位。對於已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堅決不留尾巴,不進行變相審批。對於要約收購義務豁免的若干情形和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核準等9個項目,鋻於監管法規明確、檢查手段完備且有較強的市場約束,將通過完善內部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強化仲介機構責任並加強事後監管的方式進行後續管理。由市場主體自行決定並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義務,無須向證監會報備;對於證券公司設立集合資産管理計劃、期貨公司變更公司形式等9個項目,由於涉及較多後續監管,需要報備。報備均為事後行為,不進行前置審批;對於保薦代表人註冊等7項涉及市場運行秩序、需要加強行業自律的事項,將交由相關社會組織實施行業自律管理。對於授權派出機構審批的10個項目,證監會已制定了過渡安排和下放後的具體管理措施,將通過制訂審核指引、加強交流和指導等方式確保各派出機構的審核工作遵循同一標準,審慎實施。

    二是持續開展行政審批項目的評估和清理工作。根據證券市場改革發展的需要擬新設行政審批項目的,要嚴格遵循法定程序,進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論證,並廣泛聽取各方意見。要繼續認真清理並規範現有行政審批項目,建立審批項目動態清理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以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促進證券市場發展的作用。適合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承擔的事務性工作和管理服務事項,將通過委託等方式交給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承擔。

    三是進一步規範和優化審批機制,推進“陽光審批”。證監會將公告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名稱和設定依據,明確後續管理方式和工作銜接。公告更新後的行政審批項目規範名稱、審核依據、辦理流程、申請標準和辦理時限,編印《證監會行政審批項目指南》。繼續推進證券經營機構行政許可、證券投資基金行政許可和期貨機構行政許可審核進程的公開力度,有條件的項目實行全流程公開。近期將抓緊推動並購重組審核進程公開,提高行政許可審核的公開化程度。

    四是進一步健全行政審批服務體系,提高行政審批服務水平。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及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服務中心的設立工作進展順利,試運行一段時間後將正式啟用,成為集行政許可申請材料的接收、通知送達、信息公開、受理諮詢、接收行政許可事項的投訴和建議等為一體的綜合性服務平臺。

 
 
 相關鏈結
· 中國證監會發佈《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
· 香港特區政府新聞處:唐家成接任香港證監會主席
·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産管理業務試點辦法(證監會令第83號令)
·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個客戶資産管理合同內容與格式準則(2012年修訂)(證監會公告〔2012〕25號)
· 基金管理公司單一客戶資産管理合同內容與格式準則(2012年修訂)(證監會公告〔2012〕24號)
· 關於實施《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産管理業務試點辦法》有關問題的規定(證監會公告〔2012〕23號)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