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監察作為政府內部的專門監督,是國家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行政監察實踐綿延兩千多年,在不同時代對改善吏治、防治腐敗都起到了積極作用。
1949年10月19日,開國大典後第18天,政務院人民監察委員會成立,新中國行政監察制度從此誕生,行政監察工作踏上新的征程,對如何在執政條件下開展行政監察工作進行了積極探索和實踐,開創勤政廉政的時代新風。1959年,因國家管理體制調整,撤銷了行政監察機關。1986年12月,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關於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的決定》。1987年7月1日,監察部正式對外辦公。各級監察機關邊組建邊工作,堅持以廉政監察為重點,認真清查涉外經濟合同,開展以反貪污受賄為重點的反腐敗鬥爭,嚴肅查處一批領導幹部違紀違法的重大案件,為改革開放的順利進行作出重要貢獻。
1993年紀檢監察機關合署辦公後,各級監察機關進一步加強廉政監察、執法監察、糾風工作,推動了反腐敗三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逐步加大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開展軍隊、武警部隊和政法機關不再從事經商活動、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形建築市場建設等工作,創造性地拓展了行政監察工作領域。
黨的十六大特別是十七大以來,黨中央提出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等一系列重大戰略思想,確立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反腐倡廉戰略方針,作出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重大戰略決策。各級監察機關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履行憲法和行政監察法賦予的職責,堅持服務大局不動搖,保障民生不懈怠,懲治貪腐不手軟,源頭治腐不放鬆,在保證政令暢通、維護行政紀律、促進廉政建設、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推動科學發展和社會和諧。
史者,今之所以知古,後之所以知先。新中國行政監察的歷史,是一部波瀾壯闊的建設史,是一部開拓創新的發展史,蘊含著光榮的傳統、偉大的實踐和豐富的經驗,是行政監察事業的寶貴財富。認真研究行政監察歷史,把握行政監察工作規律,充分發揮以史鑒今、資政育人的作用,是行政監察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
行政監察體制恢復組建25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紀委常委會領導下,在尉健行、曹慶澤、何勇、李至倫歷任監察部部長領導下,各級監察機關不斷探索工作特點和規律,形成一些認識和體會。行政監察工作只有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把保證政令暢通作為首要任務,緊貼政府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才能取得良好的政治、經濟、社會效果;只有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始終把群眾的利益放在心上,真誠傾聽群眾呼聲,真情關心群眾疾苦,才能贏得廣大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只有堅持懲防並舉、注重預防,在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的同時,加大預防腐敗工作力度,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推動行政管理制度不斷完善,管理方式不斷創新,才能確保行政權力始終沿著法制化軌道運行;只有堅持解放思想、開拓創新,統籌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體制機制制度改革,才能最大限度地減少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條件;只有堅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領導體制,把接受紀委領導和對政府負責有機結合起來,才能發揮好紀檢監察合署辦公優勢,形成黨政監督整體合力。
今後五年,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也是深入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重要時期。各級監察機關要緊緊圍繞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潔政府建設,以保證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為首要任務,以著力解決反腐倡廉建設中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為工作重點,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深入開展執法監察、廉政監察、效能監察、糾正不正之風和政務公開等工作,不斷開創行政監察工作新局面。
盛世治史,有資政事。在黨的十八大召開前夕和紀念行政監察體制恢復組建25週年之際,中央紀委監察部廉政理論研究中心編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大事記(1949-2011)》正式出版了。這是各級監察機關向黨的十八大敬獻的一份厚禮,是行政監察歷史編撰的一大盛事。該書以編年紀事方式,博觀約取新中國成立以來行政監察工作的重大歷史事件,全面展示行政監察工作走過的60年光輝歷程,對於系統總結行政監察的主要經驗和基本規律,進一步提高行政監察工作科學化水平,都是很有意義的。(本文摘自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馬馼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大事記(1949-2011)》一書撰寫的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