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月以來,沿海地區已連續發生多起重大漁業船舶水上險情,嚴重威脅我漁民生命財産安全。為加強漁業船舶水上安全生産工作,有效預防漁業船舶水上事故發生,農業部于10月24日下發《農業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漁業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農明字[2012]第44號),要求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主管廳(局)、各海區漁政局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統一部署、精心組織,採取有力措施加強對漁船管控工作,儘快派出漁業船舶安全工作檢查小組,深入一線,督導檢查,堅決遏制漁船安全事故多發的勢頭。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強應急管理工作,嚴格執行24小時應急值班、領導帶班和安全生産事故報告制度並結合實際組織專項培訓,開展以防風、避浪、防霧、安全避讓和海上自救互救等為主要內容的培訓和宣傳教育活動,切實提高漁民的專業技能,增強安全意識。
《通知》強調各地各部門要以為漁民生命財産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加強漁船安全管理,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避免重大漁船安全事故的發生,努力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氛圍,為“十八大”勝利召開作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