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林業局重新編制印發了《鄉鎮林業工作站工程建設標準》,對鄉鎮林業工作站工程建設標準進行了明確規定。新《標準》是在1992年林業部編制並頒布實施的《區、鄉(鎮)林業工作站工程項目建設標準》的基礎上進行重新編制的。
新《標準》共分6章20條,對鄉鎮林業工作站工程建設的指導思想、原則、應具備的條件、設置、等級劃分、人員配備、建設項目與工程量、建設用地以及環境保護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
新《標準》的出臺,將進一步推動全國鄉鎮林業工作站建設科學化、規範化、標準化水平,充分發揮鄉鎮林業工作站的政策宣傳、資源管護、林政執法、生産組織、科技推廣和社會化服務等職能和作用,為現代林業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支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