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記者從山西省民政廳了解到,省民政廳、財政廳已聯合下發有關通知,再次較大幅度提高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全省13萬多名優撫對象和2萬多名農村老黨員因此受益。
調整時間從10月1日起,其中傷殘人員撫恤金、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平均提高15%,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年提高600元,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部分參戰、參試退役人員生活補助和新中國成立前加入中國共産黨的農村老黨員及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生活補貼標準每人每年提高420元。據悉,提標所需經費即日起將下撥各地。(記者 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