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實施方案》出臺。該《方案》要求,到2015年,自治區力爭道路交通事故萬車死亡率不超過2.2;一次死亡5人以上較大交通事故每年下降10%以上,力爭不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
今年來,自治區嚴把運輸企業安全生産審核關,在重點客運企業、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建立專門管理檔案。對不按標準配備安全生産專職管理人員、錄用駕駛員不符合規定要求、採購或使用不符合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車輛、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配備使用不到位的運輸企業,依法限期整改、停業整頓。
根據相關規定,2013年6月底前,我區所有旅遊包車、三類以上班線客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校車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要達到100%,臥鋪客車同時安裝車載視頻裝置要達到100%,農村客運車輛安裝使用衛星定位裝置的要達到50%。交通運輸部門要完成區內所有班線途經道路安全適應性評估,達不到安全通行條件的三級以下山區公路嚴禁客運車輛夜間通行。高度重視長途客運車輛夜間行車管理,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長途客運班線、旅遊包車,淩晨2時至5時在我區境內禁止運行;對次日淩晨2時前無法到站的長途客運班線,22時後客運站要停止發車;對22時前已經發車的,嚴格落實淩晨2時至5時接駁運輸和駕駛人落地休息制度,否則客運企業不得發車。
目前,寧夏交通運輸、公安、安監等部門已對現有客運班線全面清理整頓。對不執行上述規定的駕駛人及相關企業要依法按照上限處罰,並督促客運企業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將停止運營線路、取消運營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