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獲悉,為減輕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繳費壓力,保障其養老保險權益,山東省2012年至2014年將繼續執行個體、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過渡政策。各市的具體過渡辦法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確定。
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人告訴記者,山東省2006年出臺文件規定,個體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可逐步過渡到位。過渡期內,個體靈活就業人員可以選擇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進行繳費,繳費比例為20%。第二個過渡期結束後,個體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壓力仍然較大,適當延長過渡期政策符合山東省實際,能有效緩解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負擔重的問題,也有利於提高相關人員的參保繳費積極性,把更多的勞動者納入到養老保險的覆蓋範圍。據悉,延長過渡政策預計山東省將有約260.9萬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