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氣象局與國家文物局等16個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和改進文物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從加強源頭管控、強化末端守護、增強防範能力、治理安全隱患、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科技應用等六個方面,對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文物防雷安全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根據《指導意見》要求,博物館防雷設施未經氣象部門審核驗收的,省級文物行政部門不得核準設立;要持續完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中古墓葬、古遺址等文物建築的防雷設施,進一步增強雷電災害防範能力;各級氣象部門和文物部門要建立聯合安全檢查工作機制和防災減災預警聯動機制,大力推進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防雷安全綜合治理,提升氣象災害預警與應急處置能力;加快制定並完善文物、博物館防雷技術標準,形成較為完備的文物安全標準規範體系;積極推進科技手段在文物安全防範領域的應用,提升防雷技術能力。
《指導意見》的下發,是全國文物安全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落實全國文物工作會議要求的重要舉措,是中國氣象局深化與文物部門合作的又一重要成果,對進一步加強文物安全工作,強化部門合作,推動防雷社會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記者宛霞 通訊員劉可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