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出臺《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以鞏固提高我省九年義務教育水平,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意見指出,縣級政府要根據全省統一部署的縣域實現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的年限要求,統籌考慮城鄉人口流動、學齡人口變化等因素,科學制訂全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佈局專項規劃。學校佈局要保障學生就近上學的需要,小學1至3年級學生原則上不寄宿,4至6年級學生以走讀為主;初中學生根據實際需要可以走讀或寄宿。支持初中與高中分設辦學,推進九年一貫制學校建設,合理佈局特殊教育學校。
意見要求,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要在2013年5月底前匯總、審核所轄縣(市、區,開發區)制訂的規劃後上報省教育廳,由教育廳匯總並報省政府同意後報送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備案。在完成備案之前,暫停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撤並。
為辦好農村小規模小學和教學點,意見明確對學生規模不足100人的小規模小學和教學點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按照省頒標準配備教學儀器設備和教師,開展聯校走教、連片教研,加快推進農村教育信息化建設。今年年底前,要為教學點配齊數字教育資源接收和播放設備,配送優質數字教育資源。(記者 鄭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