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央企業管理提升活動情況納入
監事會當期監督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
為促進深入紮實開展中央企業管理提升活動,確保活動取得預期效果,根據中央企業管理提升活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精神,決定由派駐各中央企業監事會(以下簡稱監事會)對中央企業管理提升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一)企業有關管理提升重點領域工作方案的落實情況。包括企業確定的重點提升領域是否制訂了提升方案,是否有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相關整改措施是否明確,有關責任是否落實;是否建立邊整邊改、持續改進的工作機制;管理提升取得的效果與存在的不足等。
(二)所屬基層企業活動開展情況。包括基層企業和一線員工對管理提升活動的認識與理解、參與情況,企業問題梳理和整改情況等。
(三)企業管理提升活動與生産經營結合情況。包括能否結合自身存在的問題,根據企業發展的需要,通過管理提升,強化基礎管理,積極開展開源節流、降本增效等。
(四)企業邊查邊改,穩步推進管理提升的工作情況。包括及時總結提煉管理提升工作經驗,強化標準和制度體系建設,採取有效措施固化管理提升成果,培育形成持續改進提升的機制氛圍等。
(五)企業落實國資委、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有關部署、要求的情況。
二、檢查方式
(一)聽取企業黨委(黨組)對管理提升活動專題彙報,並就企業第一階段工作情況,第二階段工作及後續活動安排等提出意見建議。此項工作原則上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監事會聽取彙報時,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對口廳局根據需要派員參加。
(二)按照領導小組對管理提升活動各階段、各環節的要求,對各企業組織開展活動有關情況,特別是重點提升領域的規劃、執行、完成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三、工作要求
各中央企業要高度重視,積極配合監事會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各企業要確定牽頭部門和參與部門,並確定1位負責人和1位聯絡人,協調配合監事會做好監督檢查工作。有關名單於11月底前報監事會。
(二)積極主動向監事會彙報本企業活動開展有關情況。按照監事會的要求,及時提供本企業開展活動的相關文件、領導講話、階段總結、工作簡報等相關資料。
(三)做好所屬企業管理提升活動納入監事會當期監督相關配合工作,為監事會在全集團範圍內開展檢查工作提供必要條件和便利。
監事會將及時總結企業管理提升活動中好的典型和經驗,並對企業管理提升活動總結情況進行評估。工作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
聯絡人:王海濤 邵嘯曄
電話:(010)63193135、63602879、63193750(傳真)
郵箱:glts@sasac.gov.cn
國資委辦公廳
201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