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交通運輸部印發意見,要求公路水運工程建設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為每一位農民工辦理個人工資賬戶和銀行卡,按月將工資匯入農民工個人賬戶。
據悉,施工企業對分包企業和有關勞務單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負有管理責任和連帶清償責任,必要時,施工企業先行墊付分包企業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先行墊付施工企業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交通運輸部要求,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的精神,把加強農民工工資管理作為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改進作風的重要工作來抓,進一步做好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與管理,明確農民工工資支付與管理工作責任,堅持定期清理督察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切實保護農民工合法收入,維護廣大農民工根本權益。
交通運輸部明確提出,構建農民工工資支付與管理長效機制,進一步解決好農民工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結合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對施工企業和建設單位的考核評價,把農民工工資及時發放情況和勞動用工管理情況作為考核重點;加強資金籌措,確保資本金足額到位方可開工;企業應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相關維權電話等內容告知農民工。(記者 孫英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