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間,福建省將以節能、節水、新能源應用和資源可綜合利用為重點,創建100家管理科學、用能高效、綠色低碳的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到時,示範單位將建立起科學、規範的節約能源資源管理體系,單位建築面積能源資源消耗指標比2010年降低15%,或人均能源資源消耗指標比2010年降低20%。
為推進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日前,省經貿委、省財政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共同制定了《福建省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創建工作方案》。
參與示範單位創建的,為省內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創建內容有六項:建築節能,發展綠色建築,加強建築用能管理;節能技術和産品推廣,應用先進成熟的節能、節水技術和産品,積極採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節水和資源循環利用,實施用水設備節水改造,加強廢舊物品回收利用,推進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可再生能源應用,充分利用建築屋頂,開展太陽能光熱、光電應用;綠色消費,嚴格落實節能産品優先採購和強制採購有關規定,使用再生紙等再生辦公用品,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管理監督,建立健全能源資源管理體系,完善節能規章制度,開展用能狀況診斷和能源審計,強化能耗、水耗定額管理。
據了解,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的創建工作將納入各市及平潭綜合實驗區、省直單位年度節能目標考核體系。(記者 謝賢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