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及其周邊海洋國際合作框架計劃(2011-2015)》(以下簡稱《框架計劃》)實施將近一年。12月27號,記者從中國國家海洋局海洋領域國際合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中國與南海及其周邊海洋國家的海洋合作取得了四個方面的重要成果,未來將加強區域合作。
中國國家海洋局新聞發言人石青峰介紹了四個方面的重要成果。一是海洋合作成為各國高層共識。海洋合作成為中國國家領導人與南海及其周邊海洋國家領導人雙邊會談的重要內容之一。在國家領導人的見證下,相繼共同簽署了中泰、中印尼、中斯(裏蘭卡)、中馬(來西亞)等海洋領域合作文件。二是建立了機制化的合作平臺和機構。如,中國國家海洋局與印尼海洋與漁業部在雅加達共建了中印尼海洋與氣候中心,與泰國自然資源與環境部在普吉共建了中泰氣候與海洋生態系統聯合實驗室。中國國家海洋局與教育部聯合建立了“中國政府海洋獎學金”,為南海及周邊海洋國家培養優秀海洋人才。三是與周邊國家共同實施了一批合作項目。中國與印尼、泰國、馬來西亞等國家開展了季風觀測、海氣相互作用等一批雙邊合作項目。目前,中國正在牽頭制定《南中國海區域海嘯預警與減災系統建設方案》。四是開闢了發展“藍色經濟”的合作新領域。中國國家海洋局已成功主辦了兩屆APEC藍色經濟論壇,研討發展藍色經濟的理念,共同構建“藍色經濟示範區網絡”,推廣成功的發展模式等。
據悉,中國與周邊海洋國家未來的海洋合作和計劃有三個方面:一是進一步加強與南海及印度洋、太平洋周邊國家的交流與合作,深化現有的合作項目;二是加強與國際和區域組織的合作,積極負責任的履行相關義務,建設好合作平臺和機構;三是加強在發展藍色經濟領域的合作,爭取中國-印尼、中國-東盟合作基金的支持,建立中國-東盟新的合作機制。
中國國家海洋局國際合作司司長張佔海表示,南海及周邊海洋國家的發展水平不一,未來應加強區域合作,建立與之相適應的藍色經濟發展模式。可以考慮加強海洋災害預防和減災技術的交流與信息共享,開展海上航行和經濟活動的環境預報服務等領域的對話與合作。
據悉,《南海及其周邊海洋國際合作框架計劃(2011-2015)》于2012年1月頒布,內容包括海洋與氣候變化、海洋環境保護等6個方面,實施期限為2011年~2015年。(記者 趙建東 康明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