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雲南省全面啟動對各類消費卡、購物卡發售、備案進行規範管理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的宣傳、培訓以及相關企業的備案工作。
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簡稱預付卡)即各類消費卡、購物卡和加油卡等。據不完全統計,2011年我國預付卡銷售規模近1.7萬億元,全國283個地級以上城市的大型商場都發行過。抽樣調查顯示,2011年預付卡銷售額在企業銷售收入中佔比達12%,在部分大型零售企業中甚至高達50%。目前,預付卡已成為我國繼信用卡之後的第二大信用支付工具。但與此同時,預付卡也存在監管不嚴、違反財務紀律、缺乏風險防範機制、助長公款消費、收卡受賄等問題。
《辦法》對預付卡的定義、適用範圍、服務規範、資金管理、法律責任和處罰做出了嚴格規定,明確了各類發卡企業備案制度,以利於監督管理及法律責任的界定。同時,《辦法》對預付卡的發行、購買環節設置了“三項制度”管理,可以大大增加公款購卡、收卡受賄等行為的難度和成本,達到預防和懲治腐敗的目的。
目前,雲南省預付卡備案管理工作已經全面啟動,各級商務部門會同監察部門、金融機構開始對雲南省企業進行排查摸底,並組織商務執法隊伍、企業展開業務培訓。屬於《辦法》調整範圍內的各類發卡企業,必須在2013年2月28日前到商務部門辦理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