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交通運輸部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要求嚴密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
作為2013年交通運輸部行政一號文件,《意見》明確要求,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企業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平安交通”創建活動為載體,以事故預防為重點,以責任落實為保障,以科技創新和教育培訓為支撐,以能力建設為基礎,嚴密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
《意見》提出,嚴格安全生産準入條件,嚴禁非法改裝車輛和“三無”船舶進入市場。嚴格工程建設項目管理,達不到安全生産條件的企業不得進入交通運輸工程建設市場。嚴格執行從業人員資格證制度,從事客運、危險化學品運輸、特種設備操作等重點崗位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意見》要求,嚴格執行“三不進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規定;推進“安全帶—生命帶”工程;積極推行長途客運車輛淩晨2時至5時停止運行或實行接駁運輸,達不到安全通行條件的三級以下山區公路嚴禁營運客車夜間通行;深入開展瓊州海峽、渤海灣、三峽庫區等區域客滾運輸安全專項整治;禁止通過內河封閉水域運輸劇毒化學品和國家規定禁止通過內河運輸的其他危險化學品。
《意見》提出,加快推進《航道法》、《城市公共交通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制定或修訂。建立健全交通運輸安全生産激勵與責任追究、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安全生産“黑名單”等制度。在交通運輸行業普遍開展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建設,客運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在2013年年底前達標,其他交通運輸企業在2015年年底前達標。
《意見》還對加強安全生産科技創新和教育培訓、完善和嚴格落實安全生産責任體系、強化安全和應急保障能力、加強安全生産考核和監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