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12年8月份啟動“廣貨網上行”大力推進電子商務發展之後,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又發佈了《關於加快發展電子商務的意見》(下稱“《意見》”)。在2012年以來中央“穩增長、調結構”的要求和廣東省大力推動電子商務跨越式發展的大背景下,《意見》在扶持電子商務發展上有諸多政策突破,旨在推動電子商務又好又快發展,為促消費、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注入新的強大動力。
《意見》分7部分共28條。《意見》指出,廣東將在財政、稅收、融資、用地、人才、市場準入等方面對電子商務發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其中在資金扶持方面有諸多政策,除省財政將安排專項資金進行扶持外,省戰略性新興産業專項資金、信息服務業專項資金和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等要加大對電子商務的支持力度。此外,稅收優惠和融資支持也首次出現在全省扶持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意見中。
《意見》指出,將加快培育一批電子商務平臺和網商,其中包括網絡零售平臺、行業電子商務平臺、綜合性電子商務平臺、網商隊伍;將大力普及和深化電子商務應用,包括實施“廣貨網上行”工程、支持製造業企業發展電子商務、支持傳統商貿企業發展電子商務、推動中小微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拓展電子商務應用領域。此外,還將在完善電子商務發展支撐體系、推動電子商務創新發展等方面進行發力。
通過上述措施,《意見》提出,在2015年實現全省電子商務交易額比2010年翻兩番,突破3.2萬億元的目標。其中網絡零售額佔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例超過10%。力爭確立珠三角地區的國際電子商務中心地位。
《意見》的出臺得到行業人士的熱烈反映,不少行業人士認為廣東省政府第一次發文解決當前電商行業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是一場及時雨”。廣東省網商協會秘書長黃子榮認為,電子商務作為新興行業,政府對行業的把握和理解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但廣東此次出臺的《意見》較為全面地涵蓋了電子商務的産業鏈,“政府對於電子商務發展進行全面引導,顯示出廣東省推動電子商務全面發展的決心,給這個行業的人帶來了信心。”
省經信委生産服務業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意見》的出臺曆時半年,是在收集研究了全國近30個省、市出臺的電子商務發展相關扶持政策的基礎上,結合廣東省的實際調研情況,多次聽取了專家、行業人士、政府部門的意見後,出臺的全省第一個電子商務發展意見。在2012年以來廣東省大力推動電子商務跨越式發展的大背景下,《意見》重在為全省的電子商務發展營造積極良好的氛圍,推動電子商務又好又快發展。
政策解讀
省經信委相關負責人接受南方日報記者採訪,解讀《意見》亮點。
“電子商務”在粵正式成為行業名稱
有了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
《意見》第二十二條明確提出要強化財政支持。省財政將安排專項資金,支持在廣東省註冊的標桿性電子商務企業轉型升級,培育一批國內領先的電子商務知名品牌。這是廣東省首次安排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
第二十二條提出,對新引進的知名電子商務企業總部,廣東將給予一次性獎勵。同時,以電子商務企業當年實際繳納入庫的營業稅、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省級實得部分的一定比例為標準,其總部企業將獲得省財政專項資金獎勵。同時,《意見》鼓勵各地政府特別是珠三角地區安排專項資金,出臺相應獎勵措施,扶持電子商務發展。
目前廣州、汕頭等市已相繼出臺專項資金,扶持電商發展。
電商企業可認定為高新企業
在稅收方面,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企業將獲得實實在在的優惠。根據《意見》第二十三條,廣東省對電子商務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産品、新工藝發生的符合稅法規定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産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的50%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産的,按照無形資産成本的150%攤銷。
另外,符合規定條件的電子商務企業,可優先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軟體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從此,廣東省將電商企業納入“高新技術企業、軟體企業和技術先進服務企業”範疇有章可循。
設立電子商務風險投資基金
為加強融資支持,創新融資模式,《意見》第二十四條明確提出廣東省將設立電子商務風險投資基金。另外,廣東將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採用無形資産和動産質押融資方式,擴大電子商務企業貸款抵質押品範圍,探索發展網絡聯貸聯保等中小企業網絡融資産品。
此外,為鼓勵電商實現融資多元化,廣東還將支持電子商務企業通過境內外證券市場融資,符合條件的可列為重點上市培育企業。與此同時,支持和引導電子商務企業引入風險投資、戰略投資,發行電子商務中小企業集合債券。
用地指標也將優先保障電商
按照《意見》,各地級以上市的用地計劃指標要優先保障本地電子商務標桿企業擴大經營、國內外龍頭電子商務企業落戶和重大電子商務項目建設。
為解決電子商務企業用地問題,廣東省吸納了30多個地市的相關政策,在《意見》第二十五條明確提出要加強用地支持。第二十五條還提出,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情況下,鼓勵利用空置廠房、倉儲用房等存量房産發展電子商務園區,在不改變用地主體、不重新開發建設等前提下,其土地用途可暫不變更。
首次明確電子商務行業名稱
《意見》指出,廣東將進一步放寬電子商務企業市場準入條件,允許企業在登記註冊時冠“電子商務”行業名稱,這標誌著廣東第一次明確“電子商務”行業名稱。《意見》還提出,電子商務企業出資最低限額將降低,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電子商務企業註冊資本可分期繳付,註冊資本首期最低可繳納20%,其餘2年內繳足。
電商專業人士可享人才優惠
電子商務人才問題是當前行業發展的瓶頸,記者注意到,此次《意見》在加強人才支持上也有所傾斜。《意見》指出,將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領軍型人才和創新科研團隊優先納入省“珠江人才引進計劃”、“創新科研團隊和領軍人才”項目。國家和省電子商務示範企業聘用的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居留和出入境、落戶、子女入學、醫療保險等方面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