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和質檢總局相關降費政策,自2013年1月1日起,青海省將對進出口貨物大幅降低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標準,簡化出入境檢驗檢疫計費方式,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據了解,此次調整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降低貨物檢驗檢疫收費標準,由原來的分別按貨物總值1.5‰、1.2‰計收,降為按貨物總值的0.8‰一次性收取;二是簡化收費方式,將貨物檢驗檢疫費中的品質檢驗、動植物臨床檢疫、植物現場檢疫、動植物産品檢疫、食品及食品加工設備衛生檢驗、衛生檢疫(不收費)合併為貨物檢驗檢疫費一項,取消累計收費;三是資源類商品由從價計徵改為從量定額收取。對礦砂、礦渣和礦灰等商品按每噸0.6元收取,對液化天然氣、氣態天然氣和石油原油按每噸0.08元收取。此次調整是自2004年《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管理辦法》實施以來,最大幅度的一次降費,將面向所有進出口企業、所有産品且常態化。特別是對青海省出口的枸杞、沙棘、蜂蜜、羊肉等特色農産品而言,加之繼續執行的農産品出口減半收費政策,由原來的最高按貨值1.5‰降至按0.4‰計收,目前收費不到原收費的三分之一。青海檢驗檢疫局負責人表示,為確保新收費標準執行到位,該局除開展全方位政策宣傳外,還加強對計收費人員的培訓和收費系統升級,確保計收費工作準確無誤。(作者 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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