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電監會發佈《2012年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制度執行情況監管報告》(以下稱《報告》)。《報告》顯示,全國持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企業12151家。近年來,電力監管機構積極支持民營承裝(修、試)企業發展,民營企業數量增長迅猛,佔比已達75.3%。
《報告》顯示,2012年3月至10月,電力監管機構在全國組織開展了在建330kV及以上電網工程許可準入制度情況排查、電力工程建設中挂靠借用承裝(修、試)資質投標違規出借資質問題專項清理工作。結合企業自查情況,電力監管機構開展了現場檢查工作,重點抽取了467個電力工程項目,對446家參建企業開展了現場檢查。
《報告》指出,發電企業、電網企業能夠較好地落實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制度,加強電力工程建設管理,在招投標等環節嚴格把關,將工程發包給取得相應許可證的施工企業承擔;大多數承裝(修、試)企業實現了依法持證經營,市場行為進一步規範,違反許可證管理規定的行為逐步減少,許可證的功效得到進一步發揮。
《報告》披露了122家企業違反承裝(修、試)許可制度的問題,主要包括:電力企業違反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制度發包工程;施工企業無證從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業務;承裝(修、試)企業塗改、偽造許可證;承裝(修、試)企業出租、出借許可證,施工企業、個人挂靠借用許可證投標或者承接工程;承裝(修、試)企業將工程違規分包給無證企業;部分承裝(修、試)企業存在跨區作業未按照規定向當地電力監管機構報告、設立分公司未按照規定向電力監管機構備案,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許可證等問題。
針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電力監管機構已經向有關企業、個人下達整改通知,責令其限期整改;需要行政處罰的,按照規定程序對違規企業、個人進行調查處理。
《報告》對有關企業執行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制度提出監管意見,要求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電網企業、發電企業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執行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制度,規範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