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對116個國家級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建設進行調查摸底的結果顯示,各省(區、市)示範區建設在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和示範效益方面,均達到了省域範圍同等條件下的最高水平,成為各地基本農田建設的樣板,有力推動了耕地保護工作邁上新臺階。
國土資源部于2006年以縣(市)為單位,在全國31個省(區、市)確定116個國家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部分省份為擴大示範效益,在國家示範區之外確立一批省級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如:浙江省確定了8 個縣(市)作為省級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安徽省19個、福建省2個、海南省5個等。各示範區按照“基本農田標準化、基礎工作規範化、保護責任社會化、監督管理信息化”的總體要求,多采取基本農田整理形式加以推進。通過實施示範區建設土地整治項目,不僅達到了“田成方、路成網、樹成林、溝渠配套、旱澇保收”的高質量基本農田標準,而且促進形成了一批田塊平整、灌排通暢、交通便捷、綠樹成蔭的規模化、生態化的基本農田産業區,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和示範效益明顯。
截至目前,除西藏自治區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4個示範區尚未有統計數據外,其他30個省級單位的112個示範區共設立各類土地整治項目2769個,建設規模達2194.74萬畝,投資金額為300.41億元,目前大部分項目已竣工驗收,其中北京、遼寧和四川等省(市)全部或超額完成轄區示範建設任務。據介紹,“十二五”期間,國土資源部將繼續推進116個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建設,對各示範區進行進一步改造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