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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規範財産保險公司電話營銷業務市場秩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1月23日 20時09分   來源:保監會網站

    為綜合治理電話銷售擾民問題,保護保險消費者的切身利益,保監會日前下發了《關於規範財産保險公司電話營銷業務市場秩序 禁止電話營銷擾民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自2007年財産保險公司經營電話營銷專用産品以來,電話銷售已經成為産險業一個重要的銷售渠道,在降低保單獲取成本,提升服務等方面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隨著電銷業務的快速發展,電銷擾民問題也日益突出。此次下發的《通知》首次將電話擾民投訴情況作為電銷業務監管的重要指標,規定對查證屬實的電銷擾民投訴,將責令公司改正;對一年內被投訴兩次且查證屬實的,將責令公司限制對新客戶的呼出業務三個月;對再次發生類似問題的公司,保監會將責令公司停止對新客戶的呼出業務。

    《通知》要求各財産保險公司應當進一步加強電銷業務內部控制,堅持集中運營,集中管理;應當在經審批的電銷職場,使用統一的電銷專用呼入和呼出服務號碼,以直銷形式自主經營電銷業務,並將統一的電銷專用服務號碼在公司互聯網站主頁的顯著位置公佈。要求公司不得私設分職場或呼叫中心,不得委託、雇傭非電銷坐席人員或外部機構經營電銷業務。

    《通知》要求各財産保險公司加強呼出業務管理,對續保客戶的呼出時間不得早于保單到期日前四十天,制定合理的呼叫時間,切實避免打擾接聽客戶的正常工作生活。

    《通知》要求各財産保險公司應當加強客戶信息管理,建立客戶信息保密制度,通過合法途徑獲取電銷客戶資料,確保客戶資料和數據的採集、使用和管理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同時,應對經營電銷業務過程中獲取的客戶信息和資料嚴格保密,不得洩露、出售或非法提供給他人。

    《通知》要求各財産保險公司對明確表示不投保或拒絕繼續接聽電話的,應當通過技術手段對有關電話號碼進行屏蔽,並與行業共享“禁呼名單”數據庫,對其他公司確定屏蔽的電話號碼,屏蔽期間各公司都不得再次呼出。

    此外,《通知》還就完善電銷客戶回訪機制和投訴監督機制,以及強化坐席人員培訓管理等事項進行了規範。

    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保監會將進一步加強對電銷業務的監管力度。一是將在官方網站上公佈各公司電銷業務專用號碼,加強社會監督。二是加強産險電銷業務檢查,對違背客戶意願反復撥打、強行推銷、騷擾客戶、態度惡劣等情形加大處罰力度,切實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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