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債權投資計劃發行制度改革,近日中國保監會發佈《關於債權投資計劃註冊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2012年10月,中國保監會發佈了《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管理暫行規定》,按照“放鬆管制、加強監管和運用市場化機制”的原則,確定了債權投資計劃發行由備案制改為註冊制。為落實註冊制度,明確註冊事項,中國保監會正式發佈本次《通知》。
《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一是明確建立債權投資計劃註冊機制;二是指定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擔任臨時註冊機構;三是規範註冊材料報送要求;四是明確註冊機構職責和註冊流程;五是建立專家獨立評審機制;六是強化監管要求。
《通知》的發佈有助於提高債權投資計劃發行效率和透明程度,厘清市場主體和監管機構的風險責任,進一步滿足業務發展需要和市場要求,維護市場秩序和投資人合法權益,推動債權投資計劃業務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