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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印發《意見》支持提高農業生産組織化程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2月05日 16時34分   來源:財政部網站

    為貫徹落實中央1號文件《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農業 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精神,支持提高農業生産組織化程度,加快促進農業生産經營體制創新,近日,財政部印發了《關於支持農民合作組織發展促進農業生産經營體制創新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強調,我國正處於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型跨越的關鍵時期,要充分認識新時期支持合作組織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牢固樹立扶持合作組織就是扶持農業和農民的理念,將支持合作組織發展作為加快推進農業生産經營體制創新的有力抓手,積極發揮財政職能,強化財政政策和資金的導向功能,發揮市場機制調節作用,進一步撬動金融資本、社會資本與合作組織發展相融合,不斷加大對合作組織扶持力度。

    《意見》提出,要按照堅持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自願民主、市場調節、因地制宜、整合統籌、績效導向的六項原則,做好財政支持合作組織發展工作,力爭到“十二五”時期末,培養一批經營規模大、運作機制新、産業基礎牢、帶動能力強、産品質量優、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組織,實現農民參與合作組織的比例明顯提高、合作組織可持續發展能力明顯增強、與農戶利益聯結機制明顯改善、參與農戶收入水平明顯提升的目標。

    《意見》明確,要積極推動支農項目與合作組織對接,著重將在田間地頭、農村社區以及需要有組織、規模化、成片推進的項目,優先讓符合條件的合作組織參與申報和實施。財政部門將從農業補貼、農業農村基礎設施、農業産業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農産品流通、農村人才培訓等六個方面對合作組織予以支持。鼓勵龍頭企業與合作組織更多地開展聯絡和合作,推廣完善“農戶+合作組織+龍頭企業”等多種有效經營方式。此外,推動支農項目資産移交合作組織,建立健全項目資産管護機制,增強與成員之間利益聯結。

    《意見》要求,各地財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地加快改革創新步伐,進一步落實完善各項保障措施,切實將財政支持合作組織發展這項工作抓緊、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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