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的工作僅僅是辦案?不,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官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在辦案中著力分析研究案件背後的制度缺陷,建章立制,舉一反三,防患未然,以求“查處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之效,推動反腐倡廉建設。發揮這一檢察職能的重要形式是預防檢察建議。
“檢察機關深入剖析了我縣涉農惠民領域近年來違紀違法案件的特點及成因,所提出的預防檢察建議具有極強的指導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這是柳江縣政府對該縣檢察院一份“預防檢察建議”的評價。
2012年4月,柳江縣檢察院的檢察官根據查辦案件反映出該縣涉農惠民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向縣政府發出預防檢察建議書,提出推進政務公開、規範資金管理、完善監督機制等建議。縣政府收到預防檢察建議後十分重視,要求各鄉鎮和各職能部門對照預防檢察建議書,認真落實整改。如今,該縣涉農惠民工作煥然一新。
廣西壯族自治區各級檢察機關還有很多注重利用預防檢察建議“放大”辦案效果的檢察官。他們不是簡單地就案辦案,而是將辦案結果與社會效果有機統一起來,爭取在查處一件案件的同時,能夠幫助案發單位堵塞制度漏洞,解決實際問題。
目前,預防檢察建議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機關被廣泛運用,涉及社會管理的多個層面,包括涉農、徵地拆遷、交通運輸、財務管理等多個領域。
為了取得更佳效果,廣西壯族自治區各級檢察機關普遍要求檢察官在製作預防檢察建議時,不僅要立足案件本身,更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前置性調研工作,爭取對問題把握準確、建議切實可行;發出預防檢察建議後,要進行跟蹤回訪、督促整改,確保檢察建議落到實處、收到實效。
2012年,全區檢察機關共提出預防檢察建議2115件,被採納1806件,採納率接近90%。一條條預防檢察建議,使一個個漏洞得到堵塞。(記者 盧建寧 通訊員 梁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