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日前出臺《關於認真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精神 促進現代農業發展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級工商機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和今年中央一號文件精神,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著力扶持農村市場主體,積極推動農村金融創新,進一步加強農村市場監管,促進城鄉商品和要素有序流通,努力推進農産品市場體系建設,切實服務現代農業發展。
意見指出,各級工商機關要深化登記效能建設,充分發揮登記註冊、行政服務和行政指導職能作用,圍繞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積極促進農村各類市場主體特別是種養大戶、種子(種苗)企業、科技型農業服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市場主體的健康發展,著力培養農村市場新型經營主體,大力促進農村生産要素潛能釋放。
重點鼓勵農産品流通龍頭企業、優勢企業強強聯合,提高規模效益;支持發展各類農村金融機構,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引導國有企業參與和支持農業農村發展,支持龍頭企業兼併重組;大力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發展,按照積極發展、逐步規範、強化扶持、提升素質的要求,不斷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服務的質量和水平;支持農業科技、服務機構發展;加快培育發展農民經紀人等生産經營型人才。
意見指出,各級工商機關要深化監管效能建設,繼續突出重點區域、重點市場、重點品種,緊密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執法檢查行動,著力解決農村市場的突出問題,進一步規範農村市場主體資格和交易行為,不斷提高市場監管效能,為工農業商品和生産要素在城鄉間有序流通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重點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不斷加大農産品商標和地理標誌保護力度;查處擅自使用知名涉農産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查處涉農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加大農村食品市場日常監管和巡查力度,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等法定責任和義務;進一步健全城鄉消費維權組織網絡,方便農村消費者就近投訴、就近解決消費糾紛;深入開展“紅盾護農”行動,推進農資市場監管信息化工作,實現事後查處向行政指導、預警防範轉變,建立農資市場監管快速反應機制。
意見指出,各級工商機關要深化服務效能建設,綜合運用“經紀活農”、“合同幫農”、“商標富農”等措施,服務農業産業化、集約化、規模化經營和農産品附加值提升,推動現代農業健康發展。
重點促進農産品流通創新方式、減少環節、提高效率,鼓勵農産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與農産品生産企業、生産基地實施場廠挂鉤、場地挂鉤等制度;深入開展創建誠信市場和文明集市活動;積極引導農民和農企註冊農産品商標,提高農産品商標和地理標誌管理和運用水平;積極支持發展農産品網上交易,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農産品中小微生産經營企業通過網絡拓寬市場購銷渠道;大力拓寬農村融資渠道,促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産力;切實服務農業産業經營體制創新;穩步推進涉農合同幫扶工作。
意見最後強調,各級工商機關要深化隊伍建設效能,加強對涉農地區工商局特別是農村工商所服務“三農”工作的培訓和指導,及時總結和推廣服務農村改革發展的經驗做法,進一步提高服務農村改革發展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