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關於印發
《全國花卉産業發展規劃(2011-2020年)》的通知
林規發〔2013〕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林業局:
為貫徹落實《林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加快發展花卉産業,促進農民增收致富,建設美麗中國,林業局組織編制了《全國花卉産業發展規劃(2011-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已經國家林業局局務會議審定通過,現印發給你們,並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快推進花卉産業發展
2011—2020年,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也是推動現代花卉産業科學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黨的十八大提出,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努力建設美麗中國,為花卉産業發展指明了方向,拓展了空間,賦予了新的使命。各地要高度重視,進一步解放思想,加強領導,充分認識發展花卉産業在“生態林業”、“民生林業”和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性,把發展花卉産業作為林業工作的重要職責,強化、拓展和履行好花卉行業管理職能,努力抓好機構、隊伍和基礎設施等能力建設,開展市場預警,加強市場監管,為花卉産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
二、爭取政策,努力實現《規劃》目標
我國花卉産業正在由傳統的花卉種植業向花卉加工業和服務業延伸,産業鏈條長,涉及部門和領域多,各地要根據《規劃》確定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發展戰略、産業佈局和建設重點,結合本地花卉産業特點,研究制定本地區花卉産業發展規劃,把目標任務落到實處。要積極爭取發展改革、財政、科技、農業、質檢、海關、金融等部門的支持,為花卉産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三、加強管理,積極服務産業發展
各地要充分發揮政府對花卉産業發展的引導作用和市場機制的基礎作用,加強花卉種質資源收集保存、品種創新、技術研發和良種繁育示範基地建設,為花農提供更多的自主知識産權的新品種;加快花卉産業信息化進程,健全統計體系,為花農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務;加大對花卉龍頭企業和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探索建立花卉産業保險,有效提高花農抗風險能力。花卉主産區要創造條件,設立花卉行業管理職能機構,不斷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建立健全行業組織,大力發展花農合作經濟組織。
國家林業局
2013年2月5日
《全國花卉産業發展規劃(2011-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