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印發貫徹落實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2011-2015年)任務分工方案實施意見
國家高度重視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的發展問題,2011年,經國務院同意,國家民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扶貧辦等五部門聯合編制印發了《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2011-2015年)》。2012年,按照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職責,國家民委會同有關部門又聯合印發了《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2011-2015年)任務分工方案》。水利部高度重視規劃任務的貫徹落實,印發了《貫徹落實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2011-2015年)任務分工方案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對涉及水利部的事項進行了細化分工並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一是要加大規劃區水源工程建設力度,同時通過加強中小河流治理、山洪地質災害防治和農村河道水系整治,加快水毀災毀水利工程修復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加快實施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工程,對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予以適當傾斜,搞好農村排水、河道疏浚;二是要解決規劃區農村飲水安全問題,推進灌區配套與節水改造,支持農田排灌、旱作節水、中低産田改造及牧區飼草料地建設,實施水利工程以工代賑;三是要加強規劃區水土保持支持力度,實施石漠化綜合治理工程,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四是要加強規劃區農村水電建設,同時加強水源保護及水污染防治,加快完善生態補償機制。
《實施意見》要求各有關司局按照分工,精心組織,認真抓好相關任務的落實,促進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經濟社會發展,並要求各牽頭司局對分工工作負總責,要及時了解和掌握工作具體落實情況。